东北一枝花 -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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酷吏列传序

司马迁 司马迁〔两汉〕

  孔子曰:“导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老氏称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”“法令滋章,盗贼多有。”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,其极也,上下相遁,至于不振。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故曰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“下士闻道大笑之”。非虚言也。汉兴,破觚而为圜,斫雕而为朴,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烝烝,不至于奸,黎民艾安。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孔子说:“用政令来引导百姓,用刑法来整治百姓,百姓虽能免于犯罪,但无羞耻之心。用道德教导百姓,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,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。”老子说:“最有道德的人,从不标榜自己有德,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;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,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。法令愈加严酷,盗贼就愈多。”太史公说:这些说得都对!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,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。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,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,最为严重的时候,上下互相推诿责任,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。在当时,官吏用法治,就好像抱薪救火、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;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,如何能胜任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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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 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。本文是《酷吏列传》的序,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,实行德政的主张。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:第一层用孔子、老子的话,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。第二层从“太史公曰”到“非虚言也”,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、老子的观点,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。第三层从“汉兴”到结尾,用汉初刑法宽简、风气淳厚、百姓平安的事实,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。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,尤其是前后呼应,善于运用对比手法。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,提出论点,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。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。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,得出“在彼不在此”的结论。汉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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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析

  这篇序文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,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。文中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,即宁成、周阳由、赵禹、张汤、义纵、王温舒、尹齐、杨仆、减宣、杜周等,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。全文通过对比不同治理理念及其效果,深刻揭示了治理国家的本质在于引导而非强制,在于激发内在的善而非外在的约束,在追求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过程中,应更加重视道德教化与礼制建设的作用,同时避免过度依赖法律手段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。

司马迁

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或前135年~不可考),字子长,生于龙门(西汉夏阳、即今陕西省韩城市,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),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四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 72篇诗文  5959条名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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妾薄命行·其二

曹植 曹植〔两汉〕

日月既逝西藏,更会兰室洞房。
华灯步障舒光,皎若日出扶桑。
促樽合坐行觞。
主人起舞娑盘,能者穴触别端。
腾觚飞爵阑干,同量等色齐颜。
任意交属所欢,朱颜发外形兰。
袖随礼容极情,妙舞仙仙体轻。
裳解履遗绝缨,俯仰笑喧无呈。
览持佳人玉颜,齐举金爵翠盘。
手形罗袖良难,腕弱不胜珠环,
坐者叹息舒颜。
御巾裛粉君傍,中有霍纳都梁,
鸡舌五味杂香。
进者何人齐姜,恩重爱深难忘。
召延亲好宴私,但歌杯来何迟。
客赋既醉言归,主人称露未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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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·张骞传

班固 班固〔两汉〕

  张骞,汉中人也,建元中为郎。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,以其头为饮器,月氏遁而怨匈奴,无与共击之。汉方欲事灭胡,闻此言,欲通使,道必更匈奴中,乃募能使者。骞以郎应募,使月氏,与堂邑氏奴甘父俱出陇西。径匈奴,匈奴得之,传诣单于。单于曰:“月氏在吾北,汉何以得往使?吾欲使越,汉肯听我乎?”留骞十余岁,予妻,有子,然骞持汉节不失。

  居匈奴西,骞因与其属亡乡月氏,西走数十日至大宛。大宛闻汉之饶财,欲通不得,见骞,喜,问欲何之。骞曰:“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,今亡,唯王使人道送我。诚得至,反汉,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。”大宛以为然,遣骞,抵康居。康居传致大月氏。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,立其夫人为王。既臣大夏而君之,地肥饶,少寇,志安乐,又自以远远汉,殊无报胡之心。骞从月氏至大夏,竟不能得月氏要领。

  留岁余,还,欲从羌中归,复为匈奴所得。留岁余,单于死,国内乱,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。拜骞太中大夫,堂邑父为奉使君。骞为人强力,宽大信人,蛮夷爱之。堂邑父,胡人,善射,穷急,射禽兽给食。初,骞行时百余人,去十三岁,唯二人得还。

  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、安息之属皆大国,多奇物,土著,颇与中国同俗,而兵弱,贵汉财物;其北则大月氏、康居之属,兵强,可以赂遗设利朝也。诚得而以义属之,则广地万里,重九译,致殊俗,威德遍于四海。乃令因蜀犍为发间使,四道并出,皆各行一二千里。其北方闭氐、莋,南方闭巂、昆明。昆明之属无君长,善寇盗,辄杀略汉使,终莫得通。然闻其西可千余里,有乘象国,名滇越,而蜀贾间出物者或至焉,于是汉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国。初,汉欲通西南夷,费多,罢之。及骞言可以通大夏,乃复事西南夷。 

  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,知水草处,军得以不乏,乃封骞为博望侯。是岁元朔六年也。后二年,骞为卫尉,与李广俱出右北平击匈奴。匈奴围李将军,军失亡多,而骞后期当斩,赎为庶人。是岁,骠骑将军破匈奴西边,杀数万人,至祁连山。其秋,浑邪王率众降汉,而金城、河西并南山至盐泽,空无匈奴。匈奴时有候者到,而希矣。后二年,汉击走单于于幕北。

  天子数问骞大夏之属。骞既失侯,因曰:“臣居匈奴中,闻乌孙王号昆莫。昆莫父难兜靡本与大月氏俱在祁连、敦煌间,小国也。大月氏攻杀难兜靡,夺其地,人民亡走匈奴。子昆莫新生,傅父布就翕侯抱亡置草中,为求食,还,见狼乳之,又乌衔肉翔其旁,以为神,遂持归匈奴,单于爱养之。及壮,以其父民众与昆莫,使将兵,数有功。时,月氏已为匈奴所破,西击塞王。塞王南走远徙,月氏居其地。昆莫既健,自请单于报父怨,遂西攻破大月氏。大月氏复西走,徙大夏地。昆莫略其众,因留居,兵稍强,会单于死,不肯复朝事匈奴。匈奴遣兵击之,不胜,益以为神而远之。今单于新困于汉,而昆莫地空。蛮夷恋故地,又贪汉物,诚以此时厚赂乌孙,招以东居故地,汉遣公主为夫人,结昆弟,其势宜听,则是断匈奴右臂也。既连乌孙,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。”天子以为然,拜骞为中郎将,将三百人,马各二匹,牛、羊以万数,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,多持节副使,道可便遣之旁国。骞既至乌孙,致赐谕指,未能得其决。语在《西域传》。骞即分遣副使使大宛、康居、月氏、大夏。乌孙发译道送骞,与乌孙使数十人,马数十匹。报谢,因令窥汉,知其广大。

  骞还,拜为大行。岁余,骞卒。后岁余,其所遣副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,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。然骞凿空,诸后使往者皆称博望侯,以为质于外国,外国由是信之。其后,乌孙竟与汉结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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卞庄子刺虎

《史记》〔两汉〕

  卞庄子欲刺虎,馆竖子止之,曰:“两虎方且食牛,食甘必争,争则必斗,斗则大者伤,小者毙。若从伤而刺之,一举必有双虎之名。”卞庄子然之,立须之。旋两虎果斗,大者伤,小者死。庄子从伤者而刺之,一举果有双虎之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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