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氏善举
佚名〔未知〕
刘氏者,某乡寡妇也。育一儿,昼则疾耕作于田间,夜则纺织于烛下,竟年如是。邻有贫乏者,刘氏辄以斗升相济。偶有无衣者,刘氏以己之衣遗之。乡里咸称其善。然儿不解,心有憾。母诫之曰:“与人为善,乃为人之本,谁无缓急之事。”母卒三年,刘家大火,屋舍衣物皆尽。乡邻纷纷给其衣物,且为之伐木建第,皆念刘氏之情也。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(有一个)姓刘的人,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。养育(有)一个孩子,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,晚上在蜡烛下纺织,整年都像这样。邻居中有穷困的人,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。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,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。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。然而她孩子不理解,心里有怨言。母亲告诫他,说:“对别人友善,是做人的根本,谁没有困厄、情势紧迫的时候呢?”刘氏死后三年,刘家遭遇大火,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。乡邻不仅给他衣服,并且为他砍树建造房屋,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!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。
注释
者:......的人
昼:白天。
耕:耕种。
简析
《刘氏善举》是一篇歌颂助人为乐精神的文章。文中描绘了刘氏的善良与勤劳,以及她的善行最终得到回报的故事。刘家儿子通过此事明白了对别人做好事,别人也会回报自己的道理。全文揭示出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:帮助别人也是帮自己。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,助人为乐是一件善事,这样才是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。
二翁登泰山
佚名〔未知〕
昔有二翁,同里而居。甲翁之妻子去乡,唯叟一人而已。一日,叟携酒至乙翁第,二人对酌,不亦乐乎!乙翁曰:“向吾远游冀、雍,然未尝登泰山,君有意同行乎?”甲翁曰:“是山余亦未登,然老矣,恐力不胜。”乙翁曰:“差矣,汝之言!曩者愚公年且九十而移山,今吾辈方逾六旬,何老之有!”甲翁曰:“甚善!”翌日,二翁偕往,越钱塘,绝长江,而至泰阴。夜宿,凌晨上山。乙翁欲扶之,甲翁曰:“吾力尚可,无需相扶。”自日出至薄暮,已至半山矣。
木兰从军
佚名〔未知〕
木兰者,古时一民间女子也。少习骑,长而益精。值可汗点兵,其父名在军书,与同里诸少年皆次当行。因其父以老病不能行。木兰乃易男装,市鞍马,代父从军,溯黄河,度黑山,转战驱弛凡十有二年,数建奇功。嘻!男子可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为,余观夫木兰从军之事,因益信。
断齑画粥
释文莹〔未知〕
范仲淹少贫,读书长白山僧舍,作粥一器,经宿遂凝,以刀画为四块,早晚取两块,断齑数十茎啖之,如此者三年。(选自《湘山野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