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旃蒙单阏,尽柔兆执徐,凡二年。
安皇帝壬义熙十一年(乙卯,公元四一五年)
春,正月,丙长,魏主嗣还平城。
太尉裕收司马休之次子文宝、兄子文祖,并赐死;发兵击之。诏加裕黄钺,领荆州刺史。庚午,大赦。
丁丑,以吏部尚书谢裕为尚书左仆射。
辛巳,太尉裕发建康。以中军将军刘道怜监留府事,刘穆之兼右仆射。事无大小,皆决于穆之。又以高阳内史刘钟领石头戍事,屯冶亭。休之府司马张裕、南平太守檀范之闻之,皆逃归建康。裕,邵之兄也。雍州刺史鲁宗之自疑不为太尉裕所容,与其子竟陵太守轨起兵应休之。二月,休之上表罪状裕,勒兵拒之。
裕密书招休之府录事参军南阳韩延之,延之复书曰:“承亲帅戎马,远履西畿,